建議
  此案中,長寧警方七赴湖南凍結賬戶,上海防範電信詐騙的專家表示,這一制度是由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,而銀行再根據法律規定和自身條件,制定相應的要求。
  雖然公安部目前已經推出異地警方協作平臺,規定涉案賬戶的開戶地公安可以持案發地公檢法部門的法律文書,前往當地銀行要求凍結涉案賬戶,但是這仍需要一定時間,足夠讓犯罪分子輕鬆轉賬取款。
  該專家說,現在銀行的管理模式、配合警方工作的模式已遠遠不能滿足警方工作和社會管理需求。他呼籲,如果可以修改法律,應規定銀行建立專門部門或公安聯絡員制度,“發案地警方通過聯絡發案地銀行,出具法律文書後,由發案地銀行負責聯絡涉案地銀行,快速實現異地凍結,就可以大大減少執法成本。”
  公安部副部長楊東去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,警方正在和銀行研究辦法,爭取解決追款難的問題。
  上述專家還提出,“限發銀行卡”也是一條打擊電信詐騙的有效措施。現在,很多人拿著身份證可以去銀行無限制開卡,無需承擔法律責任,這也給洗錢帶來便利,“如果每張身份證在每家銀行只能開卡兩張,犯罪分子可用來轉賬的銀行卡數量將銳減,洗錢將遭遇極大的困難,凍結涉案賬戶的數量也可大幅度減少,電信詐騙發案率能減少50%以上。”專家還表示,在限制發行新卡的同時,對已發卡也要集中清理和查凍,這也是非常必要的。  (原標題:銀行管理模式應配合破案需求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a90xahtu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